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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乡镇建“廉政食堂”

         

摘要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县委针对乡镇招待费用支出过大,群众反响强烈的实情,要求全县28个乡镇必须建“廉政食堂”,并规定凡上级检查工作,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不准到营利性餐馆、宾馆接待。县委还把“廉政食堂”是否正常运转列入年终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乡镇建“廉政食堂”,简化了接待,节约了开支,加强了干部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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