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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惠民行动造福老人

     

摘要

四川省丹棱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提出了自己的十大惠民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全面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行动,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和五保供养对象分别纳入低保及供养范围。低保人员人均月享受标准不低于20元,五保供养对象人均月供养不低于100元。投资100万元新建敬老、托老“幸福家园”6600平方米,新增床位100张。同时实施医疗保障行动,为5410名特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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