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民政》 >临邑县民政局“四个一律”规范农村低保工作

临邑县民政局“四个一律”规范农村低保工作

         

摘要

山东省临邑县民政局率先提出“四个一律”的原则,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一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对于申请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采取村委会自查、乡镇(街道)督查、县民政局检查等形式,摸清其具体情况,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二是查实情况不准的一律全部注销。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核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予以注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