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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的决定》(豫文[2009]85号,以下简称《决定》),推广了邓州市委、市政府"4+2"工作法,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决定》要求充分认识推广"4+2"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将此工作方法合理运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民政》 |2009年第8期|38|共1页
  • 作者

    宗河;

  • 作者单位

    (Missing);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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