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全国流通经济》 >《民法典》时代下商业保理的重点法律问题浅析

《民法典》时代下商业保理的重点法律问题浅析

         

摘要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首次将保理合同作为典型合同纳入合同编第十六章,这标志着中国保理行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篇章,同时也为中国保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虽然《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六章对保理合同只规定了短短九个条文,但这些条文提炼了司法实践中保理合同纠纷的精髓,从保理合同的内涵、内容和形式,虚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与保理合同的关系,债权转让通知,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的区别,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优先顺位等方面入手,构建了保理合同的基本法律规则框架,为保理业未来发展所需的进一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和方向指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