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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工商分局牛街工商所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

         

摘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育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岗产品质艟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征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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