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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属于专利法上的发明人——羡某某诉黄某某、同济大学发明创造发明人署名权纠纷案

         

摘要

【案情简介】原告董某某于1986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为该校航力院高级实验师,研究方向为复合材料工艺及机械设计。被告黄某某于2003年作为长江学者被同济大学引进,在航力院担任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为复合材料力学及纳米纤维材料。在研究工作中,董某某与黄某某两人曾经有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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