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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2020年9月27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就《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三明市是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发源地,并于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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