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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

         

摘要

桂政发[202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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