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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涉重金属企业高排放企业搬迁重组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摘要

正桂政发[2012]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涉重金属产业和高排放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改造升级,优化产业布局,从根本上提高防范环境风险的水平,确保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旆意见,实施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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