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全国抗震防灾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全国抗震防灾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1997年11月10日桂建设字[1997]第49号各地、市建设局,区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建设部关于加强全国抗震防灾工作的几点意见》(建抗[1997]21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建设部建抗[1997]215号文件的精神,我区的北海市是全国重点抗震城市之一,桂东南地区是全国十二个抗震防灾重点地区之一,因此,我区的抗震防灾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各地要按照建抗[1997]216号文精神,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情况制订具体可行的措施,切实做好抗震防灾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到我厅抗震办公室。(电话:(0771)2809528、280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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