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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沿海地区重点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通知

         

摘要

辽政发[2015]6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推动沿海地区产业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底线、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严标准"的总体思路,以全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增强沿海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沿海地区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沿海地区产业园区和港口为重点,以降低产业园区污染排放、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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