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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地资源 再造“水乡”北京——《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出台始末

         

摘要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人们形象地把湿地比作地球的"肾"。伴随绿色北京建设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提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维护首都生态安全,成为市委市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共识。2012年12月底,《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本文力求将湿地保护条例从立法动议之初,到调研论证经过,再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全过程,详实、真切地呈现给读者,以便大家更为系统地回顾和了解这项关乎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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