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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改“租”集体村民两受益

         

摘要

<正> 我村有一万亩山场,但几十年了愣没绿起来。我们也划过承包山、自留山,群众手中也有林权证和果树长期使用证,村里曾贷款10万多元为村民提供树苗,但就是积极性不高。关键是没有让百姓信服和认可的机制,群众不买帐。1991年初,我们把承包制改成了租赁制。规定:谁开发,谁投入,谁受益,谁所有。在50年租赁期内,租赁者对租赁的荒山可以继承、转让和折价出售。政策一出台,得到了群众的欢迎,有的群众说:花钱买颗定心丸,值!这样种树心里踏实。在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中,我们没有搞大拨轰、一刀切,而是采取了"愿者干,不愿者看,想通了你再干!"的办法,除用广播、板报宣传,党员带头租荒山和典型引路来推动外,还采取了由补变奖的方法调动积极性。如:建一个容40方水的水池奖现金2000元、树苗10棵。荒山租赁第一年只有十几户,多数还是在看。第二年就超过了100户,到1993年底全村612户有400多户租赁了荒山。过去20元一亩的荒山没人问,现在成了抢手货。没人逼、没人催,群众自觉地向荒山投入,买树苗、修水窖,都是群众自己掏钱。一些村民以股份的形式联合投入搞开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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