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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才可上路

         

摘要

9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办法》,分别明确: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路,非标电动自行车将禁止销售;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禁止上路行驶。两项规定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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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与安全》 |2018年第10期|52-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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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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