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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管理法》将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摘要

【事件】近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假药劣药的问题是这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既处罚违法单位,又处罚相关责任人。以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为例,在对单位进行没收、罚款、吊证等处罚的基础上,还要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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