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教育》 >明确性质 改革方法 提高素质——学习“新大纲”的体会

明确性质 改革方法 提高素质——学习“新大纲”的体会

         

摘要

<正>教育部于1956年、1963年、1978年分别制订了三套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1980年,又对1978年制订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草案)进行了修改,结束了因文革动乱带来的语文教学混乱现象。此后,国家教委于1988年底颁布了第四个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这个大纲的指导思想是:“减轻负担,适当降低难度。”但大纲贯彻后,事实证明:要求仍然偏高,负担仍然过重。这次国家教委新出台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以下简称《新大纲》)的指导思想是:在原来过多的内容上再减去一些,在原来降低的高度上再降低一些。其目的是: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提高学生读写听说的能力,开拓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健康的情操和良好的品德。

著录项

  • 来源
    《安徽教育》 |1993年第4期|30-31|共2页
  • 作者

    王有典;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