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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治取向的行政改革

     

摘要

@@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推行的历次行政改革,经常被归结为政府的自我革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政府同时扮演着改革主体与对象双重角色:一方面,行政改革以行政为改革对象,行政改革其实是改革行政,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调整、人员精简、运行机制重塑等;另一方面,行政改革方案主要出自行政之手,下级行政机关的改革方案通常都要依法报请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因此,行政改革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这就意味着,推行行政改革无法绕过依法行政问题,针对任何一项行政改革措施,我们都可以对照依法行政要求作出合法与否的判断.

著录项

  • 来源
    《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3期|20-23|共4页
  • 作者

    罗豪才; 宋功德;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2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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