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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工作中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

@@ 鉴于全体股东认为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偏大、公司经营无需这么多资本金或股东出资能力不足等原因,有些公司制企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减资).在减资实际工作中,时常发现申请减资企业未能依据<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减资事项,在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减资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存在减资手续不全状况,有的减资企业摸不着北,不知如何办理减资事项.

著录项

  • 来源
    《财会学习》 |2010年第4期|22-23|共2页
  • 作者

    朱建林; 毛定钏;

  • 作者单位

    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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