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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基本理论到我国实践的理性选择

         

摘要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国家的反腐利器,有效承担起对庞大文官群体的反腐重任,是透明政府理论延伸及个人生活的表现,于现代反腐败制度而言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我国中央和地方制度实践的经验与不足值得认真考察和总结,可为将来的制度设计提供实证参考.目前来说,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应当逐步、有重点地推进,例如:对于选举性公职人员与非选举性公职人员区别对待,现阶段不必要求全部申报;采用灵活级别申报制,引入指定申报制,现阶段不必统一申报级别;有限度的公开申报内容,现阶段不必全部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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