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荆楚学刊》 >论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七条

论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规则——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七条

         

摘要

由于各国实体法上对于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的定位及制度设置有所差异,而二者的产生原因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会产生对案件民事关系的定性错误及准据法适用矛盾的逻辑困境。以案例为起点,结合对案件所涉的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的释析,探讨我国合同之债与无因管理法律适用规则存在的瑕疵,提出以增设关于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冲突规范竞合适用的司法解释、扩大解释无因管理法律适用的连结点等措施来弥补瑕疵。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