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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中的“社区全能”与“社会组织全能”倾向

         

摘要

“三社联动”社区治理创新中存在“社区全能”“社会组织全能”两种倾向。前者主导下的三社联动容易使社会组织和社工在社区治理中失去独立性而被吸纳进社区行政范畴,造成“行政消解专业”的困境;后者主导下的三社联动则因夸大社会组织和社工的专业性而使社会组织精力分散,人力投入不足,导致社工疲于应付、敷衍服务,陷入“专业化陷阱”。要避免上述两种“全能”倾向,必须厘清社区日常工作、社区行政与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的关系,并明确“三社”各自的作用范围和边界。社区不能将购买社会服务视为“减负”的手段,社会组织和社工也不能为了获取项目经费而盲目“揽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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