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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顺延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摘要

案情简介 2005年2月,孙某进入上海某劳务公司工作,担任行政一职,约定月薪人民币3000元.双方签订了多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月薪增加至每月5000元.2014年10月,孙某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后查出患有肺气肿,医院建议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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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博览》 |2016年第21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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