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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原则的适用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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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等同原则的理论概述和适用标准

二、等同原则存在的问题及对此原则的限制

三、对美国等同原则的考察和借鉴

四、运用等同原则的司法实践和思考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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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等同原则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对于涉嫌侵权的某项设计,经与已获专利的发明相比较,发现虽然该设计的技术特征表面上与已获专利的发明的技术特征不相同,但其实质上是该设计人以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实质上相同的方式和技术手段,替换专利独立要求部分的必要技术特征,产生实质上与专利技术相同的功能和效果,这时法院视该设计并未脱离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认定该设计对已获专利的发明构成侵权。 很显然,等同原则能更充分地保障专利权人的利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因此,目前“等同原则”已为各国司法实践所适用。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虽然没有对“等同原则”进行规定,但在近些年的法院诉讼过程中,等同原则的适用f=1趋频繁,逐渐成为我国法院判定专利侵权的原则之一。 然而,该原则在具体适用上一直是一个先进性与缺陷性并存的矛盾体,该原则的合理适用被喻为“专利诉讼中最富挑战性的难题”。在审判实践中,容易因为把握不好适用“等同原则”的“度”,出现错误倾向。同时,等同原则会给专利制度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使社会公众和竞争对手不清楚确定的专利保护范围,妨碍技术开发行为的展开。 因此,在专利的司法保护中,等同判定原则是一个平衡点,它的基本要点就是平衡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只有把握适当,才能充分、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科学技术进步,否则就可能适得其反。基于对等同原则的理解和对我国国情的考虑,笔者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1、应在我国建构等同原则;2、着眼于等同原则的适用可能会引起的不利后果,应对其予以限制;3、在我国适用等同原则利大于弊,等同原则不应无所作为或被取消。

著录项

  • 作者

    赵海生;

  • 作者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授予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学科 法律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黄勇;
  • 年度 2006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专利法;
  • 关键词

    专利侵权; 等同原则; 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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