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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协议》下中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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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1.2.1 本研究有利于中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1.2.2 为中国加入GPA谈判提供参考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内博硕士论文库检索情况

1.3.2 与GPA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的国际和国内学术成果

1.4 研究方法

1.4.1 比较研究的方法

1.4.2 综合多学科性的研究方法

1.4.3 文本研究的方法

第2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理论框架

2.1 政府采购的概念

2.2 政府采购的特征

2.2.1 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2.2.2 采购资金的公共性

2.2.3 采购行为的规范性

2.2.4 采购行为的政策性

2.2.5 采购规模巨大

2.3 政府采购原则

2.3.1 公平竞争原则

2.3.2 公开透明原则

2.3.3 效率原则

2.4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概念

2.5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正当性

2.5.1 为何说对政策功能的追求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

2.5.2 公共采购者的采购自主权是否应受制约?

2.6 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质疑

2.6.1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效性

2.6.2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合法性

2.7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内容和分类

2.7.1 扶持民族产业发展

2.7.2 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

2.7.3 激励自主创新

2.7.4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7.5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第3章 中国政府采购政策体系

3.1 中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3.2 中国关于公共采购政策功能的立法体系

3.2.1 法律和条例层面

3.2.2 规章和政策方面

3.3 对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立法的评论

3.3.1 政府采购政策框架基本形成,但不完善

3.3.2 政府采购政策立法层次太低

3.3.3 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缺乏监督

第4章 GPA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规定

4.1 GPA简介

4.2 GPA涵盖范围和谈判

4.3 GPA限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原因

4.4 GPA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规定

4.4.1 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4.4.2 参加条件

4.4.3 供应商资格

4.4.4 技术规格

4.5 GPA2007对政府采购政策的例外规定

4.5.1 国家安全例外

4.5.2 其他例外

4.5.3 发展中国家例外

4.6 GPA面临的两大困境

4.6.1 如何平衡自由贸易和成员国国内政府采购政策之间的关系?

4.6.2 如何平衡GPA有效性和涵盖范围之间的关系?

第5章 中国政府采购政策与GPA2007的冲突

5.1 产业政策方面

5.2 环境政策方面

5.3 能源政策方面

5.4 自主创新政策方面

5.5 中小企业政策方面

5.6 冲突分类

5.6.1 实体冲突

5.6.2 程序冲突

5.7 冲突原因

第6章 中国应对GPA的策略

6.1 利用发展中国家身份,享受GPA特殊和差别待遇

6.1.1 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

6.1.2 特殊和差别待遇的谈判问题

6.2 利用减损(derogation)

第7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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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采购,又叫公共采购,是政府购买其需要的货物和服务以实现其功能的活动。政府在进行采购时时不仅应考虑采购的金钱价值,同时应考虑采购的政策和社会价值。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第十条规定了购买本国货条款。为了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自2006年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办法和通知。例如,在节约能源方面,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财政部发布了《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在保护环境方面,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扶持本国企业发展方面,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此外,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改意见稿)第十条中,还细化了国货标准。但是,由于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在适当的时机加入GPA(GovemmentProcurementAgreement,中文为《政府采购协议》,下文统一简称为GPA),而GPA规定了国民待遇、非歧视和透明度原则,这就意味着中国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规可能会与GPA相冲突。如何既保证正当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又不因而构成对GPA的违反,这将是中国在加入GPA的谈判过程中不可不衡量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国内外论述较少。本文首先通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正当性论证,利用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从经济学角度证明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合理性;其次,本文详细介绍和分析了中国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和GPA对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制,重点分析了GPA与中国政府采购政策的冲突,并建议中国(1)利用GPA2007自身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条款和(2)在附件中加入减损的方式来解决中国加入GPA产生的政府采购政策与GPA2007的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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