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民间借贷与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
(一)民间借贷的涵义与定性
(二)证明责任及其分配的基本理论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借贷合意的证明责任制度“抗辩”理解错误
(二)借贷行为实际发生的证明责任制度“合理说明”理解偏弊
(三)借款已偿还的证明责任制度“抗辩”与“附条件自认”模糊
(四)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共性问题
三、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理解适用偏差
(二)举证责任转换
(三)证明责任并非事实判断的辅助方法
(四)司法实务界对主观证明责任的偏爱
(五)法条文表述问题
四、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完善
(一)借贷合意证明责任制度区别“抗辩”与“否认”,本证与反证
(二)借贷行为实际发生证明责任制度明确“合理说明”实质
(三)借贷行为实际发生证明责任制度已经支付事实认定指引
(四)借款已偿还证明责任制度中理解“提供证据证明”责任
(五)借款已偿还证明责任制度区分“附条件自认”与“抗辩”
(六)分配制度共性完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