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相似案例的梳理
1.2.1 文献综述
1.2.2 相似案例的梳理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1.3.1 研究方法
1.3.2 论文框架
第2章 样本案例与争议点归纳
2.1 样本案例基本情节
2.2 法院的审理结果与裁判要点
2.2.1 一审法院的审理结果与裁判要点
2.2.2 二审法院的审理结果与裁判要点
2.3 案件审理判决中的争议点
2.3.1 前置程序存在瑕疵应否得到程序救济
2.3.2股东查账范围应否包含会计凭证
2.3.3 查账权行使目的正当性应如何认定
第3章 案涉前置程序存在瑕疵应否得到程序救济
3.1 股东查账权前置程序的学理解读
3.1.1 前置程序的性质认定
3.1.2 前置程序的构成条件
3.1.3 前置程序的适用情形
3.2 对《公司法》第33条第2款的解释
3.2.1 既有法律文本之规定
3.2.2 对既有规范文本的分析与评价
3.3 查账启动前置程序瑕疵类案的裁判分析
3.3.1 前置程序瑕疵类案的统计分析
3.3.2 既有类案判决的基本态度
3.3.3 前置程序瑕疵类案的裁判分析
3.4涉案前置程序瑕疵可以得到程序救济
3.4.1 两审法院裁判观点对比
3.4.2 弥补信息控制的差异
3.4.3 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量
第4章 案涉股东查账范围应否包含会计凭证
4.1 股东查账权行使范围的学理解读
4.1.1股东查账权范围应包含会计凭证
4.1.2 股东查账权范围不应包括会计凭证
4.2《公司法》第33条第2款“会计账薄”的妥当解释
4.2.1 既有法律文本之规定
4.2.2 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区别与联系
4.2.3对既有规范文本的分析与评价
4.3 股东查账权范围相关案例的裁判分析
4.3.1 同类争议焦点法院判决情况统计分析
4.3.2 既有类案判决的基本态度
4.3.3 既有类案的裁判分析
4.4 本案不应支持四原告查阅佳德公司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
4.4.1 两审法院裁判观点对比
4.4.2 查阅会计凭证会加大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4.4.3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属于两种不同的概念
4.4.4会计账簿的真实性应以完善会计制度为基础
第5章 案涉查账权行使目的正当性的认定
5.1 股东查账权不正当目的的学理解读
5.1.1 认定“不正当目的”的司法立场
5.1.2“正当目的”确立标准的探讨
5.2《公司法解释(四)》第8条规定的蕴意解释
5.2.1 法定情形下不正当目的的认定
5.2.2 非法定情形下不正当目的的认定
5.3 股东查账“不正当目的”类案的裁判分析
5.3.1 既有“不正当目的”类案的统计分析
5.3.2 既有“不正当目的”类案的基本态度
5.3.3“不正当目的”类案的裁判分析
5.4本案李淑君等提起查账请求具有正当目的
5.4.1 两审法院裁判观点对比
5.4.2 李淑君等四原告具有正当查阅目的
5.4.3 佳德公司所举证据不足以指证四股东目的不正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