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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应用研究——以大智慧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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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2.1国外研究现状

1.2.2国内研究现状

1.2.3文献述评

1.3.1研究内容

1.3.2研究方法

1.4资料来源

1.5本文的创新点

第二章 法务会计与证券虚假陈述基础理论分析

2.1法务会计理论分析

2.1.1法务会计概念及特点

2.1.2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2.1.3法务会计的证据界定

2.2.1证券虚假陈述的概念界定

2.2.2证券虚假陈述的表现形式

第三章 法务会计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应用现状

3.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现状分析

3.1.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统计

3.1.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类型分析

3.1.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投资者获赔的现状

3.2.1缺乏复合应用

3.2.2理论支撑薄弱

3.2.3专业人员匮乏

第四章 法务会计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应用框架

4.1应用目标

4.2应用对象

4.2.1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

4.2.2法务会计的工作对象

4.3应用内容

4.3.1初期法务会计咨询调查服务

4.3.2中期法务会计证据分析服务

4.3.3后期法务会计损失计量服务

4.4工作方法

4.4.1财务资料分析法

4.4.2抽样调查法

4.4.3询问技术法

4.5总结报告

第五章 大智慧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例的具体应用分析

5.1案例简介

5.2.1咨询调查阶段

5.2.2证据分析阶段

5.2.3损失计量阶段

5.3案例启示

5.3.1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5.3.2案例借鉴

第六章 法务会计的应用建议及研究的局限性

6.1应用建议

6.1.1以证券类案件为研究对象,加强法务会计理论供给

6.1.2 建全法务会计办案机制,培养法务会计专业人才

6.1.3 建立法务会计组织机构,推广法务会计业务发展

6.2研究的局限性

6.2.1理论运用的局限性

6.2.2资料收集的局限性

6.2.3研究内容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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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于2015年正式启动“法务会计师培训认证项目”,这标志着该行业在中国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近年来,法务会计已经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2018年7月28日,第十届中国法务会计学术研讨会在成都召开,参会者主要来自各大高校、公检法、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会议主题为:中国法务会计的社会认可度逐步提高,但在实务应用方面研究严重不足。所以,法务会计实务应用的发展迫在眉睫。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日趋完善,证券交易呈现出复杂化、大额化等特点,上市公司财务问题层出不穷。近年来,东方电子、五粮液、佛山照明、大智慧等公司的财务丑闻日益增多,同时涉及股票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和经济纠纷越来越多,业界逐渐意识到法律知识与财务知识有机融合的重要性。而证券虚假陈述又是经济类犯罪的高发地。在法院受理虚假陈述类案件过程中,受法官缺少会计专业知识限制,不能完全理解复杂的会计专业信息,因此,不能准确、迅速的确定司法诉讼程序中的各方责任。  本文首先分别分析了法务会计与证券虚假陈述的理论要点,包括其概念特征、证据界定、证券虚假陈述构成要件等,将其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础。同时,应用数据统计,通过对该类案件当前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出目前法务会计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应用存在的问题。之后,构建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法务会计的应用框架,并对其应用内容进行分析,重点是:咨询调查业务、证据分析业务以及损失计量业务。最后通过“大智慧案件”实例分析,将法务会计的实务应用进一步具体化。同时针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发展建议,以期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研究法务会计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具体工作,构建实务应用框架,总结法务会计办案规律与各方主体处置要点,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期望理论界、实务界重视法务会计研究,进一步推动法务会计理论在专业领域中的发展与应用,从而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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