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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法律效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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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及其法律效力概述

(一)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主体

2.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客体

3.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

(二)关于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法律效力的学说争议

1.权利保全效力

2.顺位保护效力

3.优先受偿效力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保全效力

(一)对预购人处分的保全效力

1.预售商品房建成为现房前的保全效力

2.预售商品房建成为现房后的保全效力

(二)对开发商处分的保全效力

1.抵押权预告登记间接限制开发商的转让行为

2.对开发商的保全效力不因所有权预告登记失效而失效

三、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具有顺位保护效力

(一)顺位保护效力与权利保全效力的关系

1.顺位保护效力与权利保全效力的区别

2.顺位保护效力与权利保全效力的相同点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具有顺位效力的原因

1.顺位保护效力具有较强的物权性

2.预售商品房处于不确定状态

3.与立法目的相适应

(三)不具有顺位效力不会提高银行金融风险

1.保全效力下重复抵押与抵押权预告登记不会并存

2.保全效力下预查封不影响银行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四、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

(一)优先受偿效力案件的判决分歧

1.观点一:银行可优先受偿

2.观点二:类推适用在建建筑物抵押权

3.观点三:银行无过错时可优先受偿

4.观点四:银行不可优先受偿

(二)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的原因

1.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仍是债权

2.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不同

3.预售商品房不符合优先受偿权标的物的要求

(三)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下银行金融风险的防范

2.商品房已具备办理抵押权正式登记的条件但预购人故意拖延时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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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钟昊洋;

  •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

  • 授予单位 吉林大学;
  • 学科 民商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吴真;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3F29;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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