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投资仲裁机制
1.1现有投资仲裁机制的概念及特征
1.1.1投资仲裁机制的基本理论
1.1.2投资仲裁机制的法律依据
1.1.3对现有投资仲裁机制的分析
1.2“一带一路”倡议的投资环境以及现状分析
1.2.1“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模式解读
1.2.2“一带一路”沿线国的参与程度以及中国的投资状况
1.2.3一带一路倡议投资潜在风险
1.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投资仲裁
1.3.1中国参与国际投资仲裁活动概况
1.3.2中国参与国际投资仲裁的特点
2 “一带一路”倡议下传统投资仲裁机制的不足及仲裁实践
2.1 以ICSID机制为例传统投资仲裁机制的不足
2.1.1仲裁程序透明度问题
2.1.2仲裁结果不一致问题
2.1.3东道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被忽视问题
2.2“一带一路”倡议下传统投资仲裁实践问题
2.2.1“一带一路”中国政府或投资者涉及的投资仲裁案件
2.2.2条约限制问题
2.2.3时间费用成本高及专家匮乏问题
3 “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新的投资仲裁机制的必要性与可
3.1“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新的投资仲裁机制的必要性
3.1.1投资仲裁机制亟需改革
3.1.2“一带一路”建设本身的必然要求
3.1.3中国参与投资治理多元化的时代需要
3.2“一带一路”倡议下构建新的投资仲裁机制的可行性
3.2.1构建投资仲裁机制的现实基础
3.2.2现有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倾向
3.2.3中国参与的角色转变
4 “一带一路”倡议下新的区域投资仲裁机制的构建
4.1.1“一带一路”区域性投资仲裁机制构建原则
4.1.2“一带一路”区域性投资仲裁机制构建思路
4.2 以传统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方案为借鉴参考
4.2.1引入上诉机制
4.2.2明确透明度原则
4.2.3改革仲裁员选任问题
4.3 注重与国内仲裁规则和司法解释的对接
5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