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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亲属法中身份权为本权的有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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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有权占有概说及其权源梳理

第一节 有权占有的概念和渊源

第二节 有权占有权源分类及其财产属性

一、有权占有的权源分类

二、各类权源的财产属性

第二章 有权占有权源—身份权的财产属性分析

第一节 亲属法中的身份权及其财产属性

一、亲权内容及其财产权能

二、婚姻关系中权利的内容及其财产权能

三、监护权内容及其财产权能

第二节 身份权财产属性的历史源流

一、罗马法时期身份权的财产属性

二、日耳曼法时代身份权的财产属性

三、我国古代至近代身份权的财产属性

第三节 身份权中财产属性的缩减

第三章 大陆法系中以身份权为权源的有权占有之立法概况

第一节 婚姻法定财产制财产管理权能之立法概况

一、法国

二、德国

三、日本

四、我国台湾地区

五、我国大陆地区

第二节 亲权、监护中财产管理权能之立法概况

一、法国

二、德国

三、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

四、我国大陆地区

第四章 我国现行法律的缺陷及立法建议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的缺陷

一、《物权法》方面

二、婚姻财产关系、配偶权方面

三、亲权、监护权方面

第二节 立法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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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占有制度是民法部门中的基础性制度,依据占有事实背后是否存在本权可将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在有权占有概念之下,作为财产权分支的债权和物权由于明显的财产属性,其可以作为有权占有的本权已是不争的事实。但亲属法领域的身份权能否作为有权占有的本权,在理论研究中则存在一些争议。其根本原因在于依照权利性质划分,身份权是人身权的分支,并不属于财产权范畴。然而若将身份权排除在有权占有权源之外,其结果则和立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不符。本文通过对亲属法中三类典型身份权的财产属性进行分析,说明将身份权作为有权占有的本权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本文首先介绍了有权占有的概念和渊源,对其权源进行分类并论述各类权源财产属性,并以此为基础说明财产属性正是不同类型权利均可以作为有权占有本权的原因。其次,本文通过对亲属法中身份权的财产属性的详细分析,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论述其演变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该种演变对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立法活动造成的影响,并例举了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在相关领域的立法情况。而后此基础上,通过对比研究的方法将我国现行法律与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关于身份权中财产权能的立法现状进行对比。最后,通过对比发现问题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在物权法、亲属法、婚姻法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对我国今后法律法规的完善修改工作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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