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动态
三、实践意义
1 “于艳茹案”案情概要
1.1基本案情
1.2法院审理
2 本案争议焦点
2.1北大作出《撤销决定》是否遵循了正当程序原则
2.2涉案论文是否可作为撤销学位之依据
2.3北大作出《撤销决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2.4北大作出的《撤销决定》是否明显不当
3 本案争议焦点之法理分析
3.1高校作出《撤销决定》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3.1.1正当程序原则之内涵
3.1.2高校《撤销决定》之作出需要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3.1.3本案《撤销决定》之作出违背了正当程序原则
3.2涉案论文不可以作为撤销学位的依据
3.2.1学位授予与撤销之法律属性
3.2.2撤销学位之法定条件
3.2.3涉案论文不满足撤销学位之法定条件
3.3高校作出《撤销决定》应当遵循合法行政原则
3.3.1合法行政原则之应用
3.3.2本案《撤销决定》法律依据适用不明确
3.4北大《撤销决定》之作出明显不当
3.4.1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与内涵阐述
3.4.2考量因素之比例原则
3.4.3合理行政之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4 启示与建议
4.1高校作出学位撤销决定应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4.1.1高校应告知当事人协助调查
4.1.2高校应健全听证制度
4.1.3高校应规范取证客观分析所涉案情
4.2高校作出学位撤销决定应确保实体公正与结果合理
4.2.1实体公正应遵循证剧关联性原则
4.2.2实体公正需要《学位条例》明确学位撤销的标准
4.3完善高校行使学位撤销权的监督机制
4.3.1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学术监督体系
4.3.2完善司法审查监督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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