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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政府转型及其善治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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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引 言

1.政府转型的理论分析

2.政府转型的实践依据

3.政府转型的经验考证

4.政府转型的改革任务

5.政府转型的善治境界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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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中国改革由政策引导型转入制度创新型,各种改革的瓶颈问题直接或间接指向了政府体制,客观需要进行体制创新。适应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需要,政府由管制向服务转变,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能,通过诸多体制改革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体现关爱民生的特性,达到善治的境界。
   本文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足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综合运用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等原理与知识,采取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相近领域的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五个部分对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政府转型这一论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基本的阐释。
   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政府转型的内涵,指出了政府转型的政治学、经济学、行政学理论依据及其理论落脚点,构建了政府转型的理想目标模式——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第二部分从政府转型的背景、面临的严峻挑战、以及政府转型的动力机制方面论证了政府转型的实践依据。第三部分对政府转型的国内外经验进行考证,从而得出有意的启示。第四部分提出了政府转型的改革任务,即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行政技术手段的创新和行政文化的改革创新。第五部分分析了“善治”的内在规定性,勾画了政府转型的善治境界,论证了政府善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政府转型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现实中的必然性、而且具有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因此,以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诉求、以渐入善治为境界的政府转型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则是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必然选择和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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