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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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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背景: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底”作用,直接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促进服务的有效落实,国家提出要“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与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机制问题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存在的弊端,使得这种体系的建立存在许多困难和障碍,因此探索建立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的有效的分工合作关系,对于促进城乡居民均等化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通过区县级预防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现状调研,找出预防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存在的关系不顺、各自功能定位不准、职责权限不清等一系列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建设性意见。
   研究方法:
   通过查阅文献明确研究方向和编制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状况研究,对青岛市12个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进行调查;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关系研究,抽取全部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12个区县各抽取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随机抽取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项目的效果研究,依据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指标对1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评分,并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
   主要结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调查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学历层次和职称级别普遍较低;在人员配置上,有30.5%的机构配备了全科医师,32.1%有公共卫生医师,32.9%有妇女保健医生,35.8%有儿童保健医生;预防保健科室设置不足,开设预防接种室占18.9%、儿童保健室占19.3%;在设备方面,10种预防保健设备齐全的机构仅有7.0%,4种健康教育设备齐全的仅有25.1%。
   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合作关系研究发现,仅有4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家妇幼机构将技术指导纳入年度计划进行常规化管理;疾控有65.3%、妇幼有68.1%的人认为合作关系不理顺;信息沟通不畅,疾控90.3%、妇幼91.7%、社区87.9%的人认为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预防保健机构技术支持与社区项目完成情况显著相关,预防保健机构开展培训人次数、技术指导数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分工等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项目的评分、居民满意度、居民服务知晓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均具有显著正相关。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通过调查分析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制约了服务职能的下沉,使分工合作关系的建立也缺乏基础;预防保健机构职责不清,缺乏业务经费支持,信息沟通不畅,是导致合作不深入,技术指导滞后的原因,制约了预防保健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明确职责分工和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是建立分工合作机制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结合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师培训和经费投入,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和设备。
   2、发挥国家、省、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作用,指导地方和基层项目工作,在国家、省、市、区(县)各个层面理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体制,同时发挥预防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优势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底作用。
   3、通过行政干预强化预防保健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的职责,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范围,同时保障业务经费,调动基层预防保健机构积极性。
   4、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技术指导的时间和次数,将其纳入常规工作管理;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便于预防保健机构掌握社区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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