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美国宗教教义司法适用的历史演变
(一)政教分离政策的确认
(二)宗教概念在司法中的演变
(三)宗教教义司法参考的现状
二、宗教教义在司法审判中的运行条件
(一)内部条件
(二)外部条件
1、理论条件:作为法律渊源的宗教教义
2、制度条件:宗教教义与制度法协调相容
3、主观条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三)完全排除宗教参考的固有困难
三、宗教教义在司法审判中适用的阻却因素
(一)普适性不足
(二)规范性不足
(三)进步性不足
(四)有限的适用空间
(五)对他种文化语境中宗教教义理解的偏差
四、宗教教义在审判中适用的效力问题
(一)宗教教义的效力
1、作为普世价值的宗教教义
2、涉及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教义
3、其他影响量刑的宗教教义
(二)宗教教义适用的准则
五、对我国司法审判的启示
(一)功利性的宗教取舍观念
(二)政治上对宗教的边缘化
(三)我国法律说理体系的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