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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土家族舍米湖村民俗旅游开发田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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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村落民俗旅游与社会现实效应的思考,采用田野调查法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百福司镇河东片区的舍米湖村等四个土家族村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察。具体而言,即以舍米湖村为深度田野个案,以与之相邻的兴安村、合光村、冉家村为田野参照物,以点面结合的调查方式分析舍米湖村民俗旅游开发的现状与问题。本文集中关注舍米湖村民俗旅游开发中各行为主体的权力与地位,民俗文化展演的具体呈现及村落内部的利益冲突,探讨“舍米湖村的民俗旅游如何开发才能达到文化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这一问题。本文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交代本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方法及田野点选择等问题。
  第二部分介绍舍米湖村的社区背景,描述舍米湖村土家族人信仰的神圣空间——摆手堂,讲述舍米湖村摆手祭的敬拜礼仪、舍米湖村摆手舞的文化内涵及其历史发展。
  第三部分聚焦于各行为主体在舍米湖村民俗旅游开发中的地位,叙述地方政府对舍米湖村的大规模投资建设,村落政治精英对权力的支配,以及民间文化精英在村落发展中的边缘化地位等现象。
  第四部分阐述舍米湖村摆手舞在民俗旅游开发下的具体呈现,村民对摆手祭文化变迁的认同情况,以及在缺少沟通交流的情况下,村内因利益分配不均滋生的利益冲突等问题。
  第五部分描述田野参照村落:兴安村、合光村、冉家村的现状,将他们与舍米湖村的村落发展进行对比,说明舍米湖村的村落经济并没有因民俗旅游开发而有所改善。该村的旅游开发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第六部分在总结分析前文案例的基础上,出于对舍米湖村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阐释舍米湖村发展民俗旅游的运行条件,立足于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内外要素,为舍米湖村民俗旅游开发的改进提出若干意见。
  本文通过对以上相关问题的论述,得出以下结论:舍米湖村民俗旅游的发展需依赖于村落所在地的地方经济基础,对民俗文化的开发需尊重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地方政府和村落政治精英需做好有关民俗旅游的知识普及工作,了解村民的心理诉求,减少村内的利益冲突;对民俗文化进行改造,需关注村民的文化心理,倘若村民的文化心理因未能适应新的文化发展动向,而造成“集体认同”的丧失,地方政府和村落政治精英需对村民进行文化心理的调适,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并鼓励村民参与民俗文化的挖掘与开发,在多方力量的互动中发展村落的民俗旅游,保护民俗文化。同时,应观照地域的整体性,促进河东片区四村落的整体发展,避免一定区域内的审美疲劳而影响舍米湖村民俗旅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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