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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0年乌鲁木齐市部分初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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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内容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1.1 纳入标准

1.2 排除标准

2 研究内容

2.1 基本情况

2.2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情况

2.3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分布情况

3 研究方法

3.1 文献研究

3.2 数据处理

4 质量控制

4.1 设计阶段

4.2 实施阶段

4.3 资料录入阶段

结果

1 基本情况

1.1 乌鲁木齐市四个地区初级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

1.2 各级医院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情况

1.3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鉴定情况

1.4 医疗事故分布情况

2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金情况

2.1 基本情况

2.2 各级医院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金情况

2.3不同鉴定方式的医疗损害赔偿金分布情况

2.4 医疗事故赔偿金情况

2.5 不同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金分布情况

3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分布情况

3.1 医疗事故发生原因的构成情况

3.2 非医疗事故发生原因的构成情况

讨论

1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基本情况

1.1 不同审理结果的情况分析

1.2 各级医院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1.3 不同鉴定方式的分析

1.4 医疗事故分布情况分析

2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金情况

2.1 各级医院对医疗损害赔偿金的影响

2.2 不同鉴定方式对医疗损害赔偿金的影响

2.3 各级医疗事故对医疗损害赔偿金的影响

2.4 不同医疗事故责任对医疗损害赔偿金的影响

2.5 不同疾病对医疗损害赔偿金的影响

3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成因分析

3.1医疗事故构成情况的原因分析

3.2 非医疗事故构成情况的原因分析

4 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

4.1 作为医院管理者应当采取的措施

4.2 作为医务人员应当采取的措施

小结

致谢

参考文献

综述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导师评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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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通过调查2008-2010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分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发展变化和发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防范医疗纠纷提供理论依据,促进乌鲁木齐市医疗事业的和谐发展。
  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使用EXCEL和SPSS15.0软件,对乌鲁木齐市初级人民法院2008-2010年审理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1.基本情况: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判决和调解居多,经卡方检验,认为2008-2010年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院审理结果和各级医院的地区分布方面均存在差异,但在不同鉴定方式分布和医疗事故案件地区分布方面不存在差异。2.在医疗损害赔偿金方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例数、医疗事故例数与医疗损害赔偿金之间均存在强相关性;其中,根据卡方检验,P<0.05,不同级别医院、不同鉴定方式、不同医疗事故等级的平均医疗损害赔偿金分布均存在差异,但不同医疗事故责任的平均医疗损害赔偿金不存在差异。3.医疗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是术前检查不仔细和未履行告知义务,均占医疗事故案件的20.93%;非医疗事故发生原因主要为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占非医疗事故案件的25.89%。
  结论:作为医院管理者应当重视医疗纠纷、监控医疗质量、加强风险管理;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增强法制观念、转变服务观念、履行告知义务、规范病历书写。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最终实现医患关系的和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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