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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水资源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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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我国水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

1.1我国水资源分布状况与特点

1.1.1水资源的界定

1.1.2我国水资源的分布特点

1.2我国水资源的利用情况

1.2.1水资源利用状况

1.2.2我国水资源利用的主要问题

1.2.3我国水资源利用效率低的主要原因

2.关于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的理论探讨

2.1关于我国水资源税开征的理论依据

2.1.1资源稀缺论与水资源价值论

2.1.2水资源的外部性理论与市场失灵

2.1.3可持续发展理论

2.1.4绿税原理

2.2水资源税内涵的界定以及开征的可行性

2.2.1水资源税的内涵

2.2.2开征水资源税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2.3开征水资源税的可行性

2.2.4开征水资源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2.3水资源税与其他政府管治措施的比较

2.3.1开征水资源税与直接管制相比较

2.3.2开征水资源污染税与发售污染权相比较

2.3.3开征水资源税与补贴政策相比较

2.3.4水资源税与水费、排污费之争

2.3.5水资源税是一个公平、高效率的税种

3.国际经验借鉴

3.2荷兰的水资源税

3.1.1地表水污染税

3.1.2地下水税

3.1.3不足之处

3.1.4荷兰水资源税的经验

3.2德国的水资源税

3.2.1废水污染税

3.2.2德国水资源税的经验

3.3俄罗斯的水资源税

3.3.1俄罗斯水资源税的主要内容

3.3.2俄罗斯水资源税的经验

3.4法国的水资源税

3.4.1法国水资源税的内容

3.4.2法国水资源税的经验

4.对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的具体建议

4.1水资源税纳税要素的确定

4.1.1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4.1.2税收主体: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4.1.3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

4.1.4税率

4.2纳税环节的选择

4.3税收优惠

4.3.1直接减免

4.3.2间接减免

4.3.3进出口方面的税收优惠

4.4关于税款的使用

4.5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其他配套措施

4.5.1建立健全明确的水体资源管理体系

4.5.2加强水资源产权管理,对水资源使用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转让

4.5.3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

4.5.4完善水资源的价格机制

4.5.5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布局和结构

4.5.6完善可持续用水的制度和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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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传统的水资源观认为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因此产生了“水资源无价,可以任意使用”的结论。我国长期以来把水资源排除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外,在考虑产品成本时,没有把水资源本身价值考虑在内,因而在消费水资源时,缺乏全面的成本观念,导致水价偏低,尽管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水资源供应价格大幅度上升,但是水资源的市场价格仍然不能完全反映水资源成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明显的外部不经济性,消费水资源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市场价格不能反映水资源的边际社会效益,人们偏向于多消费水资源,水资源污染缺乏约束,市场不能为水资源的使用提供正确的价格信号,市场机制对水资源的配置失去效力,也就是产生了市场失灵,造成了浪费和污染。存在市场失灵时,必须辅以非市场机制的手段。就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效应而言,政府可以通过采取课税或者其它方法(如直接管制、发售污染权、补贴政策、水费、排污费),使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者自行负担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的成本,使水资源使用的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差额缩小,或者说通过这些方式使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 内在化,从而达到促进水资源节约使用和减少污染的目的。既然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调节水资源过度使用和污染,那么,到底用什么方式最好,最可行,就有个比较问题,以达到“两利相衡取其重”。政府通过征收水资源税,能够将水资源使用的外部性转化为使用者得内在成本;同时,利用由此产生的强大的市场竞争力量来推动企业选择适当的资源节约技术、污染控制技术和研究开发新的更有效的减少污染的工艺过程,实现降低成本、节约水资源、减少水污染和提高社会福利的目的。水资源税能够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积极的干预,控制和诱导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供求关系,促进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此外,政府还可以利用这种税收所筹集的资金补偿受害人。因此,这些优势决定了水资源税的开征对水资源的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从税收学的角度来探讨如何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论证开征水资源税是保护水资源的必然选择与要求,并对水资源税可能对社会经济各方面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并比较了国外水资源税税制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的水资源税制度的设想,以期促进我国水资源的保护和税收制度的完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界定了本文所讨论的水资源内涵:是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为社会直接利用或待利用的淡水资源;用实证的方法分析了目前我国水资源分布的特点和面临的“水多、水少、水浑、水脏”的问题,并深入探讨了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我国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水资源价格机制不合理,管理不配套,经济发展战略失误等。 第二章界定了水资源税的内涵,根据OECD中关于环保税的定义,本文所讨论的水资源税属于环保税。水资源税分为水资源使用税和水资源污染税。过度使用水资源将造成外部不经济,而水资源税能够矫正外部性,资源稀缺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水资源价值论都为我国水资源税的开征提供了理论依据,水资源税与直接管制、发售污染权、补贴政策和收费相比较而言,具有监控成本低、操作规范、对水资源污染企业进出行业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等优势。因此,水资源税是一个公平高效的税种,开征水资源税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第三章国外水资源税税制比较研究主要介绍国际上一些水资源管理先进的国家的经验。荷兰的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参与水资源税的制定与管理,并且实行区域差别税率,有利于平衡各种利益。德国现行的水资源税只有废水污染税,明确定义了征税对象,累进税率给纳税人提供一个适应的过程,并且鼓励纳税人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俄罗斯水资源税税基广泛、税制设计较为合理,税款专用,在征管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法国设置流域委员会和水利管理局两个部分,分别授予不同的权力,两者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利于水资源税制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把纳税人分为家庭与非家庭,对居民用水和污染采用简化征收的方式。 第四章讨论的是对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的具体建议。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使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在开采或者抽取水资源时征收。水资源污染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采用行业差别的比例税率,在排放阶段进行征收。为了支持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我国的农业用水应采用较低的税率。居民用水应该划分一个最低标准的生活耗水量作为起征点,以此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和污水排放量。为了鼓励水资源保护友好行为的生产、项目和企业的发展,应给予其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水资源税的税款应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水资源保护项目。为了建立水资源友好型经济,必须加强配套措施的改革,如建立健全明确的水体资源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水资源产权的管理,完善水资源的价格机制,调整缺水地区的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等。

著录项

  • 作者

    佘秀娟;

  •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 授予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 学科 税收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朱明熙;
  • 年度 2007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F812.424;
  • 关键词

    税收政策; 税收种类; 水资源税; 水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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