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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代位权制度的建构——以权利法定代位之制度选择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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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导 论

0.1研究背景与意义

0.2国内外研究述评

0.3研究思路及方法

1.问题的源起——保险代位权制度界定的分歧

1.1保险代位权制度的基本范畴

1.1.1保险代位权制度的规范目的

1.1.2 保险代位权制度的规范机制

1.2法定的债权移转的制度界定及其制度构架

1.2.1法定的债权移转的制度界定

1.2.2法定的债权移转的制度构架

1.3权利法定代位的制度界定及其制度构架

1.3.1权利法定代位的制度界定

1.3.2权利法定代位的制度构架

1.4小结

2.保险代位权制度之理论构造的检视

2.1保险代位权制度的价值理念

2.1.1法定的债权移转之价值理念

2.1.2权利法定代位之价值理念

2.1.3保险代位权制度之统一价值——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

2.2保险代位权制度的理论构造

2.2.1法定的债权移转的理论构造

2.2.2权利法定代位的理论构造

2.3法定的债权移转之理论困局

2.3.1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的困局

2.3.2保证关系之清偿代位理论的困局

2.4权利法定代位之理论优势

2.4.1分摊原则的初始理论支持

2.4.2推定信托理论的进一步充实

2.5小结

3.保险代位权制度之规则层面的检视

3.1法定的债权移转之规则安排的困局

3.1.1保险代位权之客体狭隘

3.1.2双重法律关系之纠结

3.2权利法定代位之规则安排的优势

3.2.1保险代位权之客体的宽泛性

3.2.2单层法律关系之贯通

3.3 小结

4.权利法定代位安排下的保险代位权制度的建构

4.1保险代位权制度之前提条件的建构

4.1.1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

4.1.2被保险人的投保损失获得充分补偿

4.1.3被保险人享有有助于减少投保损失进而防止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及利益

4.2保险代位权的权利建构

4.2.1代位请求权能之建构

4.2.2 超额补偿利益之补偿权能的建构

4.2.3保险代位权的限制

4.3被保险人的义务建构

4.3.1保护保险人之代位请求的地位

4.3.2将超额补偿利益对保险人进行补偿

4.4第三人的抗辩之建构

4.4.1第三人之实体抗辩

4.4.2第三人之程序抗辩

4.5约定代位权制度的建构

4.5.1约定代位权制度对法定代位权制度空白的填补

4.5.2约定代位权制度对法定代位权制度的超越

4.5.3约定代位权制度之规则建构

4.6 小结

5.我国以权利法定代位建构保险代位权制度的症结与对策

5.1我国以权利法定代位建构保险代位权制度的症结

5.1.1理论层面的症结

5.1.2制度层面的症结

5.2我国以权利法定代位建构保险代位权制度的对策

5.2.1理论层面的对策

5.2.2制度层面的对策

5.3小结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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