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导言
第一章增值税法转型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第一节我国增值税法的现状
一、增值税的类型及其比较
二、我国生产型增值税法的形成
三、“九四”税制改革选择生产型增值税的原因分析
第二节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制度缺陷
一、造成税负不平,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不利于统筹区域发展
三、制约了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向发展
四、不利于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节纳税主体制度缺陷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偏高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不科学、门槛过高
第四节征收范围制度缺陷
一、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
二、增值税与营业税界限难分,造成税负不平
第五节税率制度缺陷
一、总体税率较高
二、税率结构复杂
第六节征管模式缺陷
一、过分依赖“以票管税”造成征管问题多漏洞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成本高、管理责任过重
第二章增值税法转型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增值税类型选择之理论探讨
一、一些国家在增值税类型选择上的实践
二、中国在增值税类型的选择上的不同观点
第二节增值税法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一、从财政的承受能力来看
二、从经济的适应性来看
三、从税收征管水平来看
第三章增值税法转型改革的具体举措
第一节转型方案
一、关于转型的步骤
二、关于抵扣办法
第二节配套措施
一、纳税主体制度改革
二、征收范围制度改革
三、税率制度改革
四、征管模式改革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