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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宪政分权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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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一 为什么要研究孟德斯鸠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 主要结构与框架

第一章 孟德斯鸠的正义论及其高级法背景

一《波斯人信札》中的正义论

二 消失的主权:法的“创世记”

三 杰斐逊、林肯与高级法

第二章 历史视角下的分权理论

一 分权的史前史:封建制起源之争

二 罗马的衰亡与蛮族的兴起

三 野蛮的自由与文明的奴役

四 哥特式宪政的地理基础

五 哥特式宪政的历史演变

六 哥特式的英国政体

第三章 国际背景下的分权理论

一 波里比阿与英格兰分权政体

二 万民法的变革及其对英国宪政的影响

三 国际贸易对英国宪政的影响

四 均势与分权

第四章 从联盟权到联邦制

一 孟德斯鸠的原始语境:联盟权

二 联邦党人的再阐释:联邦制

三 孟德斯鸠与联邦党人理论的差异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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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探讨了《论法的精神》的正义论或神义论背景。《论法的精神》的开篇实际上重拾了《波斯人信札》中已然提出的正义论问题,该问题指向十七世纪以来整个欧洲知识界都在热烈辩论的神义论问题,莱布尼茨和霍布斯的交锋即是突出的一例。莱布尼茨反对霍布斯的唯意志论(正义是任意的),把正义建立在独立于(哪怕是上帝的)意志和强力的基础上。孟德斯鸠对霍布斯的批评是为了摧毁其主权理论,为分权论的提出做好准备。孟德斯鸠同时保持了自然法作为高级法的位置,作为对实证法的约束,这种高级法观念对美国宪政史也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尽管传统上孟德斯鸠并不被视为自然法学派的一员,但通过分析我将修正这一看法,指出他从根本上受惠于自然法学派的理论。
  日耳曼蛮族与封建法对立宪混合政体的意义是孟德斯鸠的另一重要论题。孟德斯鸠对英国政体的分析以这种优良政体源自日耳曼森林这一著名论断结束,表明他在当时的封建制起源的争论之中采取亲“日耳曼说”立场,而对罗马的遗产有所保留。在孟德斯鸠看来,正是日耳曼人所保持的游牧部落风尚奠定了欧洲自由的传统。附庸制和封地的形成的历史就是王权逐步削弱的历史,同时也是制约王权的各种中间力量逐步形成的历史,而这些中间力量(如贵族、高等法院、庄园法庭)无不具有日耳曼起源。最终形成的封建政府是一种人民享有民政的自由、贵族和僧侣享有特权而国王享有权利的混合政体,它有别于东方的帝国体制,成为欧洲特有的立宪政府之源,美国的联邦体制也留下这个以分权为特征的“哥特式政府”的深刻烙印。
  第三部分从其他几个角度探讨了分权理论,包括罗马史家波里比阿《通史》第六卷与孟德斯鸠论英国宪政一章的论证思路的比较,以及近代万民法的兴起和国际贸易发展如何从外部定义了英国的政体。
  最后探讨了孟德斯鸠的联盟权理论对联邦制的贡献,指出在孟德斯鸠的原始语境中只有洛克意义上的联盟权,而联邦党人则通过重新解释把传统意义上联盟权改造成崭新的联邦制,也就是“扩大的共和国”。

著录项

  • 作者

    蔡乐钊;

  • 作者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 授予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 学科 法理学
  • 授予学位 博士
  • 导师姓名 范过学;
  • 年度 2014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09.561;
  • 关键词

    孟德斯鸠; 分权论; 自然法学派; 英国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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