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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的供销社与小商贩——以上海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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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3年中共中央通过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此后掀起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家对待以小商贩为代表的私营经济的态度一直是比较复杂的。决策者一方面试图建设一个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又看到计划经济体制无法解决消费者的需求依赖,不能根绝个体商贩。因此,对小商贩究竟应该采取压制还是容忍,这两者构成了某种程度的紧张。小商贩这种非计划的经济因素一直未能被政府根绝,从“改造”的角度来说,政府是束手无策的。在面对国家改造时,小商贩的心情也是复杂的,他们主动或被动的接受了改造。在经营被陷于绝境之后,他们哭求当局者允许自己走社会主义道路。当然,小商贩也对社会主义改造有过真诚的向往,可最终他们并没有挤上社会主义的公共汽车。在这个保障不足、管制有余的改造中,他们很快发现当局原先宣传的社会主义美好图景,对自己来说不过是一个幻影。
   在上海县,对小商贩的改造的具体执行者便是上海县供销合作总社,而其背后的推手便是国家。以其在农村中的特殊地位,供销社与小商贩展开了一场博弈。在国家的支持下,通过“统购统销”、“限制批发”、“优惠价”等手段,供销社完成了对城镇和农村中的小商贩的改造和管制。1955年第一季度,小商贩们趋于窒息,全县的经济形势乱象纷呈,当局不得不对小商贩们进行妥协。随着一连串有悖于先前社会主义改造宗旨的政策的出台,供销社又通过自我控制自我约束来维护和扶持起小商贩来。因此,这场博弈带有悖论的色彩:供销合作社既要对小商贩进行改造,又容忍了小商贩的存留。政策的几度游移之后,“面广吃稀”竟成了供销社对待小商贩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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