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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取消后中国县乡村治理结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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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论

1.1问题的提出

1.2研究意义

1.3文献综述

1.4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4.1研究内容

1.4.2研究方法

1.5写作的难点和创新点

1.5.1本文的难点

1.5.2本文的创新点

2.对我国现行县乡村治理结构的理论思考

2.1理论基础

2.2对我国现行县乡村治理结构的理论思考

2.2.1乡镇的“条条”与“块块”

2.2.2乡镇与村庄的关系

2.2.3我国现行县乡村治理结构的缺陷

3.我国农业税取消后县乡村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

3.1对农业税取消后县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反思

3.1.1免除农业税的原因

3.1.2对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机构改革实践的反思

3.1.3取消农业税对我国县乡村治理机构的影响

3.2农业税取消后我国县乡村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3.2.1县级治理在乡村治理结构中的弱势地位

3.2.2乡镇政府的角色冲突

3.2.3村民自治制度尚待完善

4.农业税取消后新型中国县乡村治理结构的提出

4.1县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整体思路和路径选择

4.2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县域公共服务体系的重构

4.2.1激发县域经济的活力

4.2.2重建县域公共服务体系

4.3乡镇政府的改革

4.3.1提高小城镇的辐射能力

4.3.2转变乡镇政府的权力单向来源问题

4.3.3实现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4.4村域合作与村民自治

4.4.1加强村域合作

4.4.2以专业合作组织重构村民自治制度

4.4.3农村自治组织对基层政府的监督与约束

4.5相关配套改革措施

4.5.1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县级财力

4.5.2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乡村债务问题

5.结论

5.1论文的主要结论

5.2论文研究的局限性及有待于深化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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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税取消后,我国农村基层政权普遍陷入了危机,广大农村出现了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乡村债务问题、乡镇财政运行问题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选取我国中西部传统农业区县的县乡村治理结构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乡村治理结构现实状况的理论梳理和农业税免除的原因及农业税免除后我国乡村治理结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指出了我国在县乡村治理结构改革过程中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误区,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体制性成因,即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 通过对县级治理在县乡村治理结构中的弱势地位、乡镇政府的角色困境和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这三个我国县乡村治理结构中主要问题的分析,得出了县、乡、村的资源和优势各有不同,它们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较强的互补效应,所以应从发展县域经济和重构县域公共服务体系的角度来调整目前的农村治理结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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