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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宗羲定律谈农业税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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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宗羲定律及我国农业税法改革历史

2.我国农业税取消的意义

3.未来农业税收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之一——以人为本

4.未来农业税收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之二——以权利为本位

5.未来农业税收制度设计的过程要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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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但是,以史为鉴,中国历史上也曾经有过很多次帝王君主减免农民赋税的现象,但是这种做法大多表现为封建君主给与农民的一种“恩赐”。这种非制度化的恩赐观念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农民反抗力强大的时候就恩赐一些利益,安抚民心,而一旦农民的势头过去,则又开始以往的剥夺政策,甚至于比以前的程度更甚。如此反复已经成为中国历史的一大规律,明清时期的著名思想家黄宗羲曾经精辟的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后人总结其为著名的“黄宗羲定律”。本文的研究立基于此,试图通过对我国农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渊源、制度背景以及社会条件等现象的梳理,结合颇具现代性的经济法的根本理念,寻求中国新的农业税收法制的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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