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一、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理论概述
二、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反思
(一) 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立法现状
1、《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案)出台前对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规定
2、《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丁F案)对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规定
3、其他法律法规对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规定
(二) 与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立法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法律还需进一步健全
2、专职证人保护机构的缺失
3、证人保护的范围较窄
4、保护措施数量及配套操作规则少
5、证人保护程序不太完善
三、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域外比较分析
(一) 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立法
1、专门立法模式
2、附属立法模式
(二) 刑事证人保护机构
1、官方保护机构
2、民问保护机构
3、部门间保护机构
(三) 刑事证人保护的对象
1、从不同诉讼阶段角度分析保护主体的范围
2、从受保护主体身份角度分析证人保护范围
3、从案件性质角度分析证人保护范围
4.从受保护客体的角度分析保护内容的范围
(四) 刑事证人保护的措施
1、美国的证人保护措施
2、英国的证人保护措施
3、德国的证人保护措施
4、法国的证人保护措施
5、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证人保护措施
(五) 刑事证人保护的程序
1、美国的证人保护程序
2、英国的证人保护程序
3、德国的证人保护程序
4、南非的证人保护程序
四、完善我国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构想
(一) 稳步建立“证人保护法”和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规
(二) 逐步建立独立的刑事证人保护机构
(三) 扩大证人保护的对象范围
(四) 明确证人保护的运行程序
(五)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1、证人身份等资料保密制度
2、专门性保护
3、异地安置
4、禁止令
5、购买保险
6、证人服务
7、职业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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