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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一体化的制度化与欧洲地区秩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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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导 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框架

第一部分: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一体化及其欧洲特性

二、制度化与欧洲化

三、地区秩序的三层含义

(一)秩序、国际秩序、世界秩序与地区秩序

(二)地区秩序的多层性

第二部分:制度主义理论与制度分析

一、制度主义理论概述

(一)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

(二)国际关系学中的新自由制度主义

二、制度化分析框架

(一)关于本体论的界定

(二)关于认识论的探索

(三)关于方法论的说明

第三部分:欧洲一体化主流理论中的制度因素

一、新功能主义与超国家培育

二、自由政府间主义与制度选择

三、新制度主义的超越

第四部分:一体化的制度化与地区秩序的转变

一、从战争走向和平——制度化的功能

(一)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之争

(二)一体化的起步与超国家规制

(三)一体化的演进与安全的制度化

二、由冲突转为合作——制度化的影响

(一)国际合作与非国家行为体

(二)制度化与合作类型的转变

三、新中世纪主义——制度化的前景

(一)新中世纪主义概述

(二)制度化与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地区化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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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洲一体化是20世纪国际关系史上有着承前启后意义的重大事件。欧洲国家间的联合从思想到实践,从政府间向超国家性质演进的制度化进程既是一体化发展的本质向度,也是一体化深化与扩展的重要保证。在此制度化框架下,欧盟成员国逐渐放弃将战争作为解决国家间冲突的主要甚至是首要手段,成员国间的和平得到了越来越多地保障和巩固。另一方面,借着一体化的制度化所提供的特有的参与渠道和途径,非国家行为体正在谋求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员国内部的各种经济、社会团体有选择地将其期望与活动转移至欧洲层面,形成了日益重要的跨国行为体集团。在超国家机构的引导下,它们纷纷利用多元民主的国内体制积极游说各成员国政府,使其在国家利益冲突中采取更为克制的行为,并逐步从讨价还价型合作向问题解决型模式转变。然而,上述非国家行为体的影响还主要是通过直接作用于政府来实现的,其本身并不具备相应的掌控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获取相应权力的愿望。有理由预见,随着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在欧盟范围内国家将与市场和社会共同分享权力与效忠,从而逐渐形成新中世纪主义所主张的那种三足鼎立的局面,进而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诞生的大陆出现明显的后威斯特伐利亚迹象。这是当前国际关系现实在地区范围内的集中体现,也是世界政治未来演进的可能前景,同时还是国际关系理论面临的一个重要的挑战和机遇。 文章第一部分集中于界定一体化、制度化与地区秩序三个基本概念。强调一体化以超国家制度为表现的欧洲特性,关注制度化在横向层面上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主张地区秩序在明确特定行为主体的前提下,在一体化不断制度化的框架下所呈现出的三层不同含义,即和平、合作与新中世纪主义。 第二部分在考察经济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领域的制度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尝试整合出一种运用于本文的制度化分析框架,即制度通过提供限制和机遇两种方式,经由算计和认知两种途径,作用于行为体的利益,进而影响其行为和结果。 第三部分通过简要评述新功能主义、自由政府间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理论中的制度因素,进一步指出上述分析框架在弥补已有解释的缺陷及其整合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第四部分则分别从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以及一体化的未来等三个方面具体阐释了一体化的制度化是如何构建欧盟范围内的地区秩序的。 最后,文章还简短地谈及了欧洲一体化的经验对于其他地区一体化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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