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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按劳分配”论——劳动力资本化理论视域下的“按劳分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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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我们似乎很难找到哪一个经济学概念能象“按劳分配”一样造成如此程度理解上的混乱不清了,这就使得究竟应当如何贯彻“按劳分配”成为伴随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实践的“老、大、难”问题。同时,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从理论上系统阐释作为社会主义原则的“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与实现机制,又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界不能回避的一个“新”的理论课题。
   当前理论经济学界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按劳分配”到底是按什么分配即“按劳分配”中的“劳”到底指的是什么和如何正确理解和科学阐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之间的关系这两个大问题展开的。其实,这两个大问题又可以归结为一个直面现实的总问题,即如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提供一种逻辑一致的理论阐释。
   “新按劳分配”论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社会形态理论、资本历史使命理论和“资本一般”范畴既是在当代中国重新认识“资本”和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三大理论源泉,也是重新研究和阐发按劳分配并对其实现理论创新的最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人类社会的“第二大社会形态”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客观上承担着完成资本历史使命的历史功能,从而为人类社会向“第三大社会形态”即实现社会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类联合体创造着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被追求价值增殖的“资本一般”逻辑所统治和贯穿,商品仍然是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元素形式。劳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同样受到“资本一般”逻辑的统治而必然表现为凝结或物化成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人们的全部现实生活(包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本质上都已经沦为服从于“资本一般”逻辑历史统治的社会存在。
   在这种时代条件下,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等精神形态的生产要素在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日益突显,尽管它们本身并没有具体的实物形式,但是它们作为人类社会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的结晶,同样表现为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精神商品。尤其重要的是,各种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精神生产资料都可以由劳动者通过学习劳动与生产实践等各种劳动(特别是脑力劳动)形式所掌握和占有,并且取得了与劳动主体无法分割的一体化存在,从而表现为属于劳动主体的劳动力资本。在这种时代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必然表现为劳动主体即劳动者通过与一定的物质生产资料相结合,有目的、有意识地运用属于劳动者自己的劳动能力(体力和智力)和劳动力资本(即由劳动者掌握和占有的精神生产资料,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的过程。
   “新按劳分配”论借鉴和吸收了马克思研究剩余价值时撇开剩余价值所具体表现出来的利润、利息和地租等不同特殊形态的科学抽象法,在研究劳动力资本时,同样撇开劳动力资本所具体表现出来的科学知识、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等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精神生产资料的各种特殊形态,紧紧把握住这些不同精神生产资料的共同的质的社会经济规定性,即作为人类抽象劳动凝结或物化的价值本质和追求价值增殖的“资本一般”逻辑的运动本质。
   “新按劳分配”论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来说,由精神生产资料与劳动者一体化所形成的新型生产资料所有制,必将导致“双重所有,两种结合”的新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的形成,即一方面,有知识、有技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表现为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资本的“双重所有者”;另一方面,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商品的所有者,与物质形态的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一种“间接结合”,劳动者作为劳动力资本的所有者,与精神形态的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一种“直接结合”。根据马克思经济学“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成果的分配”的基本原理,这种“双重所有,两种结合”的新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客观上要求一种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包括具体表现为科学、知识、技术和管理等精神形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则是包括这些不同具体生产要素的一般经济范畴)分配有机结合起来的新型分配方式与之相适应。
   “新按劳分配”论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分配的本质是对价值的分配,分配的逻辑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包括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所有权进行分配。一方面,作为劳动力商品所有者的劳动者,凭借对自己的劳动力商品的所有权,要求按照其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分配即取得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劳动者作为与其自身结合在一起的精神形态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力资本的所有者,要求凭借对自己所掌握和占有的以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精神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即劳动力资本所有权),取得一部分由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
   “新按劳分配”论以马克思的产品价值公式为切入点,将马克思的产品价值公式“改造”成为价值分配公式,并分别在马克思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力资本化理论视域下对价值分配公式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拓展,从而使“新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包括从静态上实现和动态上实现)获得了系统的理论表述。与此同时,还对价值分配公式每一步理论拓展都给出了相应的形式化的表达式(包括八个数学方程),由此为“新按劳分配”论构建起完整的数学表达方法,从而使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按劳分配”取得了“新按劳分配”的理论形态。
   “新按劳分配”论坚持以唯物辩证法为根本的方法论指导,在深入挖掘马克思经济学的精神实质和充分运用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的前提下,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时代特征与社会经济条件,力图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按劳分配”提出一种全新的理论阐释,从而全面实现对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理论创新,并且有望能够对学术界关于“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长期争论提供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回答。“新按劳分配”论的提出与构建,旨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提供一种逻辑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阐释,从而在实现将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思想具体化和当代化的同时,切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中国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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