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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实证研究——以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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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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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引 言

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研究动态

3.研究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4.研究方法

5.创新之处和局限

第1章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1.1概念的界定

1.2理论基础

第2章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改革实践

2.1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背景

2.2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目标

2.3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具体做法

第3章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效果分析与评价

3.1评价指标的选择

3.2评价指标的分析

3.3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4章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对策建议

4.1从宏观政策上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4.2完善医院内部分配考核制度

4.3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4.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结 论

参考文献

附件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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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诊医师负责制的核心是由1位主诊医师率领的医疗小组全权负责对病人的全过程诊疗工作,是“病人选医生”的一种具体形式。主诊医师负责制要求评聘分开,即临床医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任命与使用分开,无论以往担任何种专业技术职务,参与主诊医疗组的工作,均需按基本资质和程序要求竞聘上岗。它最大的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利益分配方式。 本文以潍坊市妇幼保健院为例,设计了五大类16个指标以考核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实施效果。结果显示,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后医院的工作数量与质量、工作效率与效益都较前有了明显提升。特别是医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提高,医患关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是,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在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的过程中,暴露出了医师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加重病人负担的倾向,这显然违背了公立医院应遵循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同时,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导致医师的负荷过重,且科研精力投入不够,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后继发展。 因此,公立医院应改进并完善主诊医师负责制现有的绩效考核和利益分配方式,加大科研投入和学科建设,并用优秀的医院文化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医师的行为,推进主诊医师负责制在公立医院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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