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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囊引产术用于瘢痕子宫妊娠中晚期引产的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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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剖宫产指征放宽,瘢痕子宫需终止妊娠的病例亦明显增加。瘢痕子宫的引产方法和临床应用在很多文献中都有报道,常用的中期引产方法包括药物引产、依沙吖啶引产、水囊引产等。传统观念认为水囊引产主要依靠增加子宫腔容积和压力来诱发宫缩,增加瘢痕子宫破裂的风险,被列为瘢痕子宫引产的禁忌。但是由于利凡诺及其他用于中期引产的药物对肝肾功有损伤,且胎膜残留率和清宫较高,对于某些特殊瘢痕子宫妊娠病例,我们临床成功进行了水囊引产术,并对水囊引产在瘢痕子宫妊娠中的应用重新给予了评价,即由于水囊对子宫颈的软化程度更强,应用于瘢痕子宫妊娠的中期引产中可能会更安全。
   目的:
   探讨水囊引产术在正常妊娠与瘢痕子宫妊娠引产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方法:
   回顾性分析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产科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行水囊引产术193例,其中既往子宫下段剖宫产史者为43例(试验组),无子宫瘢痕者为150例(对照组);引产孕周为20-33周;采用米非司酮联合低位水囊引产术,观察其在瘢痕子宫引产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结果:
   试验组的引产时间为(24.18±10.89)h,对照组的引产时间为(21.50±9.53)h,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试验组的引产成功率为93.0%,对照组的引产成功率为96.0%,两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试验组的产后24小时出血量为(98.79±56.67)ml,对照组的产后24小时出血量(88.60±43.40)ml,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试验组的住院天数为(5.84±1.85)天,对照组的住院天数为(6.03±2.77)天,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试验组的产后清宫率为18.6%,对照组的产后清宫率为17.3%;试验组的软产道损伤率为4.4%,对照组的软产道损伤率为5.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产褥病率均为4.7%,试验组与对照组引起胎位异常发生率分别为7%和6%,两组子宫破裂发生率均为0%。
   结论:
   米非司酮联合水囊引产术应用于瘢痕子宫妊娠引产是可行且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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