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现实的困境
(一)认识上的分歧
(二)刑事政策上的分歧
(三)判决上的分歧
二、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不能认定自首
(一)不认定自首符合自首的本质特征
1、自首具有多重价值追求
2、自首的本质在于对社会危害性小的悔罪者从宽处罚
(二)不认定自首符合法律的规定
1、从罪刑法定原则进行分析
2、从罪刑相适应原则进行分析
3、追逃公告不能作为认定自首的法律渊源
(三)不认定自首符合立法、司法的精神
1、从司法效率角度分析
2、从法律的继承角度分析
3、从立法趋势角度分析
(四)不认定自首与域外自首制度相适应
三、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应认定坦白
(一)认定自首带来的弊端
(二)认定为坦白符合法律规定
(三)犯罪嫌疑人自首获得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再主动投案也应认定为坦白
四、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江西财经大学;